

引用法國當代哲學家賈克‧洪席耶對於導演布列松影像的闡述:「是連接或切離可見與其意指、話語與其效應的各種操作」。從陪酒卡拉OK、公車、台北市東區、火車站、印尼店家、按摩店、一般家庭、靈堂、桃園市街頭、巨蛋體育場、賓館、小吃麵店、富貴人家以及許多場景中均有出現類似的置物櫃等等,場景的安排與剪接,也充斥著地方居民與片中角色之間的歧異感。關於影像自身,不是只為了給予我們觀者一般的感性(譬如情緒等),若是只認為電影或是任何影像都在在只是為了傳達與描述一個情節、一個故事,而將注意力只放其中,那只不過是在弱化與強暴影像所擁有的可能性與真實。此片中的演員與對白、場景的安排、每一幕之間的剪接、鏡頭的移動與距離...都嘗試不斷的製造衝突、分裂,也許藉由隔離、藉由扭曲。「藝術的影像就是製造某種差距或是與某種離似的操作;它描繪眼睛可見之物或表達眼睛從未能看見之物的文字,有意清晰化或模糊化某個想法;而其可見形式則提出作為理解或逃脫的意指」洪席耶如是說。片中常出現行動與姿態不同於所謂"一般正常人"的角色(殘缺者、行動不"自然"者),與其他層次中所產生的怪異感一般,它們怪異不真實卻又真實的存在著,存在著影像之中、存在著我們之中。相似性與所位再現之意是重新被創造與改寫。
以《影像的宿命》一文中最末段洪席耶教授帶有詩意的闡述影像的必然,與對於《歧路天堂》有著類比的姿態:「想要將『影像』當做短瞬出自地獄深處之迷失魅影的論述,似乎僅能以衝突的方式,轉化為一種不斷讓藝術與其之撐之間、藝術品與世界的說明之間,以及影像的靜默與浮誇之間,得以相互溝通的無盡詩篇,並藉此維持自身。在衝突的表象背後,必須更貼近的檢視其交易遊戲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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